重磅!严厉打击“傍名牌山寨”侵权品!举报有奖!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

2018-04-23 15:39:33 admin

近日,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饮料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傍名牌”、“山寨产品”、产品标识虚假宣传等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集中开展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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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饮料生产企业原料进货查验、投料控制、工艺过程控制、出厂产品检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物料平衡等各环节,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饮料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检查产品标签标识,重点检查标示内容、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含量声称、功能声称等方面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夸大、误导等问题。对擅自改变许可条件、未经许可擅自生产、不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监督企业召回不安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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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环节,以饮料批发商、代理商、配送中心、农贸市场、农村食品店为重点,重点对食品经营者许可资质情况、销售贮存条件、饮料来源渠道、进货查验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履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饮料标签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对销售超过保质期、未按条件贮存、标签标识不规范、“三无”饮料、假冒品、“山寨”侵权产品等,以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在依法惩处的同时,督促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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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以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严厉整治农村市场的假冒侵权,仿冒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伪造或冒用认证认可标志等类型食品,坚决从严查处食品质量不合格、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饮料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等,针对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再销售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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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无证行为。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等方面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查处各类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食品违法犯罪分子。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对企业处罚的同时,严惩相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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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民可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于查证属实并立案处理的,将根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